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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配是不是有效

发布时间:  浏览: 109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配是不是有效

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配是不是有效。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离婚协议双方均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具是不是有是不是有效的夫妻关系;

3、经过三十天冷静期;

4、离婚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

5、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

6、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会是不是有效

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会是不是有效。只要双方出自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房产归属问题没是不是有异议,并且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协议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这份离婚协议就是是不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是有效:

(一)行为人具是不是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是不是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法律生效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如果夫妻双方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没是不是有损害到他人的利益的情况下,是是不是有效的,对双方都具是不是有法律效力,在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按照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是不是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配是不是有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是不是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是不是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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