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当中一方有病能不能离婚
婚姻当中一方有病能不能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话,能不能通过协议离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能不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不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只有一个结婚证能不能办理离婚
只有一个结婚证能不能办理离婚。双方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可在民政机构补办结婚证,再离婚;也能不能直接请求民政机构开具结婚证明,然后用该证明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能不能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只有一本结婚证能不能办离婚证
只有一本结婚证能不能办离婚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遗失一本结婚证的,不影响登记手续,即可直接凭另一本申请离婚登记,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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