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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法定继承人可不可以推翻

发布时间:  浏览: 141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法定继承人可不可以推翻

公证遗嘱法定继承人可不可以推翻,但法定继承人必须证明遗嘱人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公证遗嘱并不是遗嘱人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不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遗产继承唯一法定继承人还用公证

遗产继承唯一法定继承人一般不用公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且法定继承需要继承人出示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财产权属等材料,即可合法办理。但当事人约定必须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民法典规定没有遗嘱能继承

没有遗嘱,可不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不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不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法定继承人可不可以推翻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不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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