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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78 次  来源:网络

一、一般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单方起诉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下法院会判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自愿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自愿离婚的流程有签订离婚协议,之后申请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婚外情离婚的后果有哪些

婚外情离婚的后果:

1、因配偶婚外情起诉离婚,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2、无过错的一方仅仅能向婚姻关系的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不能向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主张。

3、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与离婚诉讼一致。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一般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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