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名下机动车怎么分
司法实践中夫妻共有车辆的分割可以遵循以下步骤:第一步,确定分割车辆的价格;第二步,确定车辆的分割方式。
1、确定共有车辆的价格。
若双方无法协商确定待分割车辆的价格的,双方当事均可向法院申请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车辆的价值进行评估,以此作为法院分割依据。这里的评估机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指定。
2、确定分割方式。
若双方均主张车辆所有权的,理论上讲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采取竞买的方式处理车辆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即出价高者获得车辆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的做法是根据车辆的登记、使用情况等判决车辆归一方所有,并向另一方作出折价补偿。需要明确的是,为了便于后期执行法院通常倾向将车辆判给车辆登记方,但这并非绝对,若直接抚养子女方确实需要车辆,法院仍可能考虑适用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若双方均不主张车辆的所有权的,法院一般会按照车辆拍卖、变卖后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此外,夫妻共有车辆尚有未清偿的银行贷款,则判决时一般会在扣除未给付贷款的基础上对机动车的价值进行分割,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由取得车辆的一方偿还。
当然,若离婚双方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就车辆价格和分割方式均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按双方协议处理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存孩子名下的钱离婚怎么分割
存孩子名下的钱,是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你们不能分割。因为当时给你孩子存款时,视为你们夫妻对孩子的赠与。
父母将钱存在孩子的名下,属于将钱交付给孩子了,因此,父母不能撤销该赠与,这笔钱已经属于孩子所有了,不再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父母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三、离婚后复婚的财产怎么算
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而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复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对财产归属作出相应的书面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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