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视权诉讼怎么提起
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后,因探视权受阻而需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对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起诉时应该提交诉状和双方有关探视权的约定或双方解除夫妻关系的证据、双方及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起诉探视权没有用怎么处理
如果说起诉探视权没有用的话,对方坚决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为这是属于对法院判决结果的一种不尊重,如果情节严重的话,甚至还有可能对当事人进行司法拘留的。
不实质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理应正常的行使自己对孩子的探视权,这是身为孩子父亲母亲最基本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剥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探视权起诉要证据吗
不仅是探视权起诉,任何起诉,都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的。双方离婚后,因探视权受阻而需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对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至少需要提供双方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如果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了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内容的话,发生纠纷以后,离婚协议就是很有力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探视权诉讼怎么提起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