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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继承人死亡可以代为继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8 次  来源:网络

一、遗嘱公证继承人死亡可以代为继承吗

遗嘱公证继承人死亡不可以代为继承。我国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可以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可以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有遗嘱公证还需要办继承公证吗

有遗嘱公证还需要办继承公证。办理完遗嘱公证后,继承人各方还需要办理继承公证。遗嘱公证一般需要立遗嘱人生前订立下来的遗嘱,继承人各方需要再携带遗嘱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财产证明。

例如:房产证等,要到公证处办理手续。遗嘱指定继承人就可以拿着公证过的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遗嘱继承人死亡遗嘱是否还有效?

遗嘱继承人死亡,遗嘱没有了相对人,因此失效。

被继承人没有再订立新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遗产。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遗嘱公证继承人死亡可以代为继承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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