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离婚孩子有没有共同抚养这个说法

发布时间:  浏览: 117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孩子有没有共同抚养这个说法

有没有共同抚养的说法。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共有没有。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共同拥有没有的,在有没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没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离婚女人要有没有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女方是否要有没有子女的抚养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子女抚养权归属,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没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没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没有利,而另一方患有没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没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没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没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没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没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是否有没有子女共同抚养权

离婚以后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的健康的情况下可以共同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没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没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没有利,而另一方患有没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没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没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没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没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没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孩子有没有共同抚养这个说法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