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的条件是什么
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的条件是:
1、经其外国人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2、能提供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民政局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民政局规定收养孩子的条件是: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三、收养小孩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养孩子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收养人需要没有子女;
2、收养人需要有能力抚养教育被收养人;
3、收养人没患有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相关疾病;
4、收养人的年龄需要在30周岁以及以上。需要注意的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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