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自己出资建的房子离婚如何分割的

发布时间:  浏览: 67 次  来源:网络

一、自己出资建的房子离婚如何分割的

离婚时自建房产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结婚登记之前一方建造的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仍归个人所有;

如果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建造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的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父母赠与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第一,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出资,那么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或女的个人赠与,与子或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

第二,如果子女结婚之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或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第三,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或女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后房子离婚如何分割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不予分割。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自己出资建的房子离婚如何分割的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