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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之后还能够起诉吗

发布时间:  浏览: 90 次  来源:网络

一、协议离婚之后还能够起诉吗

协议离婚后可以起诉。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了,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果发现有漏分的财产或者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自己财产的也可以再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如果是就债务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反悔的,在协议离婚后也可以再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起诉离婚一定能够离得了吗

起诉离婚不一定能够离。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够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够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够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一年多还能够起诉对方吗

男女双方离婚后,夫妻关系即为解除,无法就身份关系再次提起诉讼,但是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争议时,协商不成,是可以提起诉讼的。或者一方发现另一方婚内存在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仍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离婚后有以下情形可以提起诉讼: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

3.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

4.离婚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或请求增加抚养费;

5.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与人同居或者有私生子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协议离婚之后还能够起诉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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