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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该怎样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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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该怎样去争取

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按下列标准判决:

一、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判给母亲抚养。但母亲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抚养权可判给父亲: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如果父母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如果子女在八周岁以上的在判决抚养权时,要尊重子女自己的意愿。

三、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房子车子怎样分

离婚时房和车怎样分割要看房和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由双方自行协商怎样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判决怎样分割。如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离婚时仍规一方所有。

一般如果房和车是婚后获得的,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特殊约定的,则按夫妻双方的约定处理。或者如果房和车是受赠与,且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以及房和车是继承所得,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由夫妻一方继承的,则认定该房或车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前获得的,则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约定由夫妻共同所有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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