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期间是不是能登记结婚
只要符合结婚条件取保期间可以登记结婚。取保的人只要遵守取保期间的规定即可,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许他们结婚。
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双方自愿结婚。
2.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年满二十周岁。
3.双方不存在结婚的亲属关系。即不是直系血亲也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双方均无配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补充侦查期间是不是能申请取保
补充侦查阶段是可以办理取保的,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的任何时间内,嫌疑人都是可以申请办理取保的。
但办理取保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在取保期间,护照是不是要交
取保期满后需要去签字。
取保,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我国法律规定,被取保人在取保期间,应当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取保期间是不是能登记结婚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