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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有没有遗腹子继承遗产

发布时间:  浏览: 102 次  来源:网络

一、未婚有没有遗腹子继承遗产

可以的。为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共有没有三种情形:

1、当出生的胎儿为活体时,胎儿可以取得该份遗产;

2、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原保留的遗产份额仍视为被继承人尚未分割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依法分配;

3、如果该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但不久后死亡,则原来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当属于胎儿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二婚的孩子能继承遗产

与继父母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继父母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没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没有扶养关系,则相互之间没有没有继承权。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这三种情况:

1、对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继子女,继父母履行了抚养义务的。

2、对已满十八周岁、但是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继父母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如果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分居而各自生活;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没有没有共同生活,而是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来抚养,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没有没有尽过赡养义务的,则继子女没有没有继承权。

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未婚有没有遗腹子继承遗产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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