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中有哪些要注意的呢
协议离婚中有如下问题要注意:
1、离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情形之一,不得办理协议离婚;
2、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离婚协议内容、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其他注意问题。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离婚协议书的书写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应当注意的问题:
1、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
2、写明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3、写清子女抚养问题,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4、写明财产的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办理离婚要的证件有哪些
办理协议离婚要的证件有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诉讼离婚要的证件有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及副本,还有相关证据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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