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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债务可不可以离婚

发布时间:  浏览: 73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有债务可不可以离婚

离婚有债务可不可以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满足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条件。诉讼离婚的,需要满足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等条件。即离婚有债务并不限制当事人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不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不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不离婚可不可以告重婚罪

如果是有配偶不离婚与他人重婚的,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没有离婚的而与之结婚的,可不可以告重婚罪。如果认定为重婚罪,一般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属于重婚的情形: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不可以归一人承担

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不可以归一人承担。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可不可以约定由离婚后的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这只是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不知夫妻约定的,仍可不可以要求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不可以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有债务可不可以离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可不可以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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