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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离婚财产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46 次  来源:网络

一、双方同意离婚财产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的分配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也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在诉讼请求中中写明对财产分割的诉求。人民法院审理后,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离婚财产分割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财产小孩没有分如何处理

从法律上讲夫妻离婚时,没有必要分割财产。如果双方不主张分割的话,法院也不会主动要求分割。

但是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的纠纷,离婚时最好分割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后,如果发现一方有转让、变卖、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没有确定的,一般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婚的如何处理

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婚的,可以重新搜集证据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然后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则随时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只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搜集时可以注意搜集以下证据对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更为有力:

一、证明对方与第三者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包括对方与第三者办理的结婚证;对方与第三者同居地周围邻居的证言。

二、证明对方存在家暴行为的验伤证明,报警记录等。

三、证明对方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四、证明双方分居的证据,包括分居协议;对方在外租房的租赁合同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双方同意离婚财产有争议的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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