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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赡养儿女到几岁

发布时间:  浏览: 110 次  来源:网络

一、父母赡养儿女到几岁

一.一般是抚养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二.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父母多少岁需要赡养

父母60岁以上或没有生活能力时或者子女有独立经济能力时,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女婿要不要赡养父母

女婿不是必须赡养女方父母。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儿媳妇和女婿的法定义务。女婿作为女儿的配偶有协助赡养的的义务,但协助赡养不等于赡养义务。

法律鼓励儿媳赡养岳父母,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是:有抚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父母赡养儿女到几岁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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