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义务什么时候开始
赡养义务开始赡养义务一般在父母年满60周岁的时候开始。但若父母在前述年龄之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可随时主张其成年且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协助赡养义务是什么
协助赡养义务,是指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即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的义务。协助赡养义务不是赡养义务,可以在经济或者精神上给予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支持。但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的协助赡养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
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三、协助赡养义务是什么
协助赡养义务,是指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即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的义务。协助赡养义务不是赡养义务,可以在经济或者精神上给予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支持。但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的协助赡养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
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赡养义务什么时候开始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