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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可不可以撤销

发布时间:  浏览: 116 次  来源:网络

一、假结婚可不可以撤销

假结婚的,不能撤销该婚姻关系,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不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我国法律只规定了这一种婚姻可撤销情形。若想解除该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则是向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智障女可不可以结婚

智障人士并非一概不能结婚,能否登记结婚需考察智障人士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如果智障者具备表达结婚意愿的能力,愿意缔结婚姻关系,符合结婚法定要件其他的要求的,是可不可以登记结婚的,并不是一概不能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胁迫结婚能撤销

被胁迫结婚可不可以撤销。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除了胁迫结婚,可不可以撤销的婚姻还包括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假结婚可不可以撤销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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