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出抚养费有没有探视权
没出抚养费有没有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没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没有协助的义务。经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根据调解书、判决书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用于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没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没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没有没有收入要付抚养费
没有没有经济收入,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没有没有收入的一方将自己的实际情况说明,对抚养费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确定抚养费数额会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当地的生活水平。没有没有收入也可以用财物来折抵抚养费。可以是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属于对方应得的那部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父母没有没有抚养费, 还有没有探视权
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探望权人没付抚养费,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例如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以及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没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可以中止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没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没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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