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有一方不带户口本可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有一方不带户口本是可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但不可不可以提供户口本的,必须提供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二、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分别去哪办离婚手续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的离婚证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不可以撤回申请。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就会解除,不需要再去办理任何的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不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办好离婚手续时离婚协议书还可不可以修改
《民法典》规定办好离婚手续时离婚协议书还可不可以修改。双方可不可以协商修改或者是诉讼修改时,诉讼修改时,需要一方在签订协议时是受到胁迫等情形,法院才会判决同意修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不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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