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能否确定不可继承
遗嘱一般是确定什么人继承遗产,而不是写谁不能继承遗产。
确定了谁继承遗产,就等于确定了谁不能继承。
自然人可以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指定继承遗嘱怎么写
指定继承遗嘱的书写:
1.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还要在遗嘱中写明:为了防止本人去世后,近亲属因为财产归属发生纠纷,在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特立此如下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继女可以继承我遗产吗
继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遗嘱能否确定不可继承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