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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女方的户口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45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了女方的户口怎么办离婚后涉及户口的处理通常是女方需要进行迁移户口的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1. 收集必要资料:为了顺利完成户口迁移任务,女方应该事先筹备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文件,如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书等等。同时,务必事先详细了解目标所属地区关于户口迁移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及所必须提供的各类凭据。

2. 亲赴目标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户籍管理机构:在完备了所需材料之后,女方应亲自到目的地所在的当地派出所或是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徙事务。在此期间,或许需要递交有关户口迁移的申请表格,并且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

3. 提出申请并耐心等候审核结果: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以及提交的所有相关材料一起提交到户籍管理机关后,接下来只须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即可。由于各个地域的规定不尽相同,因此审核所需要花费的时长也可能有所差异。

4. 获取新的户口簿:经过审核并获准通过后,女方就可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去户籍管理机构领取属于自己的崭新户口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迁回女方离婚后,如果孩子户口需要迁移到母亲家的,可以由户主或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然后前往迁入地持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三、离婚了小孩怎么上户口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

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下文。如果对离婚了女方的户口怎么办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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