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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析产算不算过户

发布时间:  浏览: 85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析产算不算过户

不算。离婚析产在法律上并不等同于过户。离婚析产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一种法律行为。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可能会就财产的归属达成协议,或者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涉及房产等不动产的分割,通常需要进行产权变更登记,这个过程可以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过户。

在离婚析产的情况下,房产的过户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离婚协议或判决:夫妻双方应当首先达成离婚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或者由法院作出判决。

办理析产公证:根据协议或判决,夫妻双方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确认各自的产权份额。

产权变更登记:携带公证文书、离婚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从双方名下转移到一方名下,或者按照协议分割产权。

缴纳相关费用: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

完成过户:产权变更登记完成后,房产的产权就转移到了指定的个人名下,这个过程可以被视为房产的过户。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析产过户通常不需要缴纳契税等税费,因为它不是基于市场交易的过户,而是基于法律程序的产权变更。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8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有: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离婚证、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提交免征契税申请、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按照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析产算不算过户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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