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全部要回吗
在婚后的财产分配中,倘若确系属于夫妇双方共享之物产,自然有权主张取回。
然而,若存在隐匿、转移及出售共有财产之类现象,离婚时,若其中一方私自瞒藏、转移、变卖以致毁坏与配偶的共同财物,或者故意制造假象伪装成债务,试图蚕食另一方应得的财富,那么,在决定如何对这些共同财务进行划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审慎对待这种行为,原则上,对这类隐藏、转移、变卖乃至毁坏共同财产,或者故意编制虚假债务试图侵吞对方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他们较少甚至不予分配其应得份额的处理结果。
而在离婚之后,当另一方察觉到前述行为之后,便可向当地人民法庭提交申诉状,并请求对已达成的离婚协议重新检验和判断,进而要求重新划分夫妻共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丈夫给小三的钱妻子可以要回来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与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在此基础上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是无效的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全部要回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