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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  浏览: 37 次  来源:网络

一、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你在结婚之前买的那套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这个问题答案其实跟好几个因素相关。

首先看房子是怎么买的以及谁掏钱买单的。

如果说这房子是你在婚前自己全额付清的,而且你使用的是自己的私人财产来付款,那这套房子就会被认为是你自己的个人财产。

再看看房子的所有权信息吧。

如果你在买房之后,把它的所有权确权到自己的名下,从法律角度看,这房子就是你个人财产了。

但是如果你结了婚以后,又让你老婆或者老公在这上面加了她/他的名字,那这种行为则代表了你对她/他的赠与,所以这房子也算是你们两人的共同财产。

接着我们再说说还贷款的事。

假设你是在婚前买房的,但是婚后你和你爱人一起用你们的共同收入来还银行贷款的话,那么这些用于还贷款的资金还有以此产生的增值部分都可以计算进共同财产里去。

在此,我们还要考虑一下你父母资助购房的情况。

如果你的房子是爸妈花钱买的,并且产权填写的是你的名字,从法律上看,这房子就可以理解成爸妈作为礼物给你的,因此这也是你个人的婚前财产。

不过,婚后如果你让你的另一半加入到这上面来,这一般也就等同于你把这房子送给他/她了,所以这房子也就变成了你们两口子的共同财产。

总的来说,除非有特殊的明确规定,或者特定情况存在,否则在大多数情况下,你在结婚前买的房子都会被算作是你个人财产。

但假如你在结婚后有什么特殊安排,比如你和你爱人和好不容易共同还完贷款,或者让你的另一半也加入到了房产的所有权中,那么这样的话,这个房子就很有可能变成你们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一方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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