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会判离吗
二次起诉离婚了另一半还是不同意?那也别着急,就算判决下来可未必就是判你们俩离婚。
要想离成婚,唯一的依据就是你俩感情破裂了呗。
就算他(她)死活不肯离,法官大人也得说你们感情还没完全破灭。
所以,要是真决定离婚,得备足证据证明你们感情破裂。
但是如果事实就摆在眼前,感情真的破裂了,而且调解又无法挽回的话,那么法律上肯定是允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是这么说的: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中的任何一个提出离婚申请,都可以先找相关的组织来帮忙调解一下下看看;
万一调解无果的话,直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是可行。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当然也是得先试着做调解工作;
但是如果感情真的不行,已经没法了的话,那就只能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管用吗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起诉是管用的。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的证据,该证据能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判决离婚。
因此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是有用的,只要能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人民法院就会判决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会判离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