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迁户口
办理相关事项之必备条件如下:
居住地址变更:
1. 在职人员因工作变动而产生的户籍迁移;
2. 公务员录用(含毕业)时进行的户籍迁移;
3. 国(省)属企事业单位内部员工因职务晋升或岗位变动所涉及的户籍迁移;
4. 拥有房产并在该处长期居住者的户籍迁移;
5. 通过单位福利分配得到住房的员工进行的户籍迁移;
6. 在供租政府产权支持租赁房中居住者的户籍迁移;
7. 按国家惯例,为配偶能够进行随军生活,需将其户口迁移至部队所在地。
学生类户口迁移情况:
1. 在大专院校就读期间,因录用、招聘等原因进行的常驻人口户籍迁移;
2. 学生因毕业、退学、休学等因素,需要返回原籍地区的入户迁移。
人事关系迁移:
1. 以户口为纽带的夫妻间户口迁移;
2. 由父母子女之间的孝心和当个人户籍从原本所属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迁移时,应由本人或户主在迁移前,亲自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出申请,领取相应的迁移凭证,并且完成户籍注销。
若公民由农村迁移至城市,须具备由城市劳动部门出具的录用证明、学校出具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才能向常住人口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若公民需要到边远地区进行居住,必须取得常住人口县、市级公安局以及市辖市公安局的书面批准方能执行迁移。《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收养小孩
收养孩子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8、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迁户口”,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