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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  浏览: 70 次  来源:网络

一、异地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异地结婚登记事宜,男方与女方应该积极前往准许他们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来提出申请。

提交所需的资料包括有效的居住证、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特征薄等。

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会对申请者所出示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档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还需要对申请人的相关情况作进一步的询问。

如果申请人的条件符合结婚标准,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应立即予以登记,并颁发相应的结婚证书。

值得关注的是,自2021年6月1日起,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以及陕西省西安市都被设定为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单位。

试点期限定为两年。

对于那些身处以上这些试点地区的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而言,只要他们手持一份居住证,并且双方都持有户口本和身份证,便可以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或者也可以自由选择在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在这里我们提醒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双方,他们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双方均需达法定最低婚龄(男性需满22岁,女性需满20岁);

其次,双方必须都表示出于自愿结婚的意愿;

第三,双方必须都是未婚且没有任何构成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都不得结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异地离婚的需要的手续有什么

异地离婚的手续办理如下: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选择了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的,需要下列手续:

(一)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并写一份离婚协议书。

(二)双方亲自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离婚冷静期。

(四)三十天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的,需要下列手续:

(一)一方写好起诉状然后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起诉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法院会在七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然后被告要进行答辩。

(三)接下来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要交纳诉讼费。

(四)进行调解,如果在庭前调解的环节调解成功了,则法院不再安排开庭审理。

(五)调解失败的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六)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就会判决不准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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