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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女方户口必须迁到男方吗

发布时间:  浏览: 97 次  来源:网络

一、结婚后女方户口必须迁到男方吗

在完成缔婚后,女方无需强行将户籍转移至男方处。

在婚姻关系建立后,我们并没有强制的制度或法规要求她们必须将户口迁往男方家庭。

女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权衡决定是否进行户籍变更。

事实上,即使女方未曾将户籍迁移至男方家庭,这也并不必然对婚姻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并不需要户口迁移证明,而只需凭户口簿便可顺利完成。

在未来生育子女后,子女的户籍亦可自由地落在夫妻二人中的任何一方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结婚后如何把户口迁到男方

结婚迁移户口流程:

1.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的,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户籍证明;持双方户口簿等,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审批后,可网上迁移,也可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女方落户后,需重办身份证。

2.夫妻户口不同省的,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户籍证明;持男方户口簿等,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女方落户后,需办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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