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拆迁以后离婚能不能得到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31 次  来源:网络

一、拆迁以后离婚能不能得到赔偿

关于离婚时拆迁补偿款的具体分割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产为夫或妻单方所有者,则离婚涉及的该处房产拆迁补偿款应归属其单独所有,即因房产本身为单方面财产而无需剥夺对方持有房产的权利,且在婚姻进程中,若此房产并未经历任何大规模建造或添加元素的过程,也未享有征收差额补偿利益的话,那么离婚时对于这一类房产中的拆迁补偿款则无需进行进一步分割和计算。

其次,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呈现出同样的情况——拆迁补偿款的处理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原则来执行,同时因考虑到离婚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各种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照顾无辜一方、保护女性权益以及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等多个层面,所以在离婚案中,对于这类房产的增值部分的拆迁补偿款将会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

最后,针对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未能完全落实使用权的公共住房,在涉及到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上,应该参考类似于涉及公共住宅用房的离婚分配规则及相关标准实施,即公有居住的住房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和其他居住者之间的分配往往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通常每人都能分获相应份额的补偿款。

然而,当有以下事实出现时,可以对这些分配方案适当调整并倾向于将补偿款更多地分配给某一方: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这些住房承租人和同住者年事已高,身体虚弱,且因补偿款过于微薄不足以购买新的住房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第二种情况是,若这些住房承租人和同住者在由政府安排居住这部分住房时额外付出了很多资金或其他资源;

第三种情况是,若这些住房承租人和同住者实际上承担着该住房内未成年人的照料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拆迁以后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若该房是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若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拆迁以后离婚能不能得到赔偿”,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