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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取

发布时间:  浏览: 67 次  来源:网络

一、房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取

关于房产分割诉讼费的缴纳规则是这样的,我们需按总财产额计缴。

若您的财产总额低于20万元,无须额外缴纳;

若高于此数,则需按比例向省级人民法院预缴诉讼费(超出部分,按0.5%缴纳)。

详细情况请参照相关批文,诉讼流程如下:

首先,递交起诉书至有权管辖之法院立案庭,等待审核;

若通过,会在7日内收到收取诉讼费通知,随后即可正式立案;

若未通过,则将收到裁定函,对此结果若有异议,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然后,人民法院将于双方当事人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5日内送达他们,并要求对方在15天内提出答辩,届时会通知各当事人进行举证及质证事项。

接下来就是排列开庭日期的环节了,在提前三天的时间内,我们将会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以及法官的安排。

最后,庭审过程中,法官会确定各方当事人身份,宣读合议庭成员名单,以明确各自的责权,同时也将询问需要回避的人员。

整个庭审过程,都将会在法庭调查结束之后,由法官宣布开庭,并以最公正的方式展开。《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房产分割子女是否有权参与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孩子无关。但要是夫妻自行协商分割财产的话,则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孩子,但从法律上来讲,孩子是不能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应根据不同情形来分割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取”,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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