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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遗嘱需要公证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03 次  来源:网络

一、老人遗嘱需要公证吗

关于老年人立遗嘱方面,其并非强制要求必须经过公证环节。

公证主要的含义即是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具体需求,在依照公证法以及相关法规所设定的法定程序基础上,针对各类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及文件等进行真实性、合法性的验证与确认的行为及其过程。

至于是否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应完全取决于立遗嘱人本人的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老人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一、老人遗嘱公证流程: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身份、遗嘱相关材料。

3、申请受理,发通知单。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4、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5、报审批。

6、制作公证书。

7、发放公证书。

二、老人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遗嘱草稿;

3、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产权证明;

4、公证员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2、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3、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4、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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