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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后所获得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相关条款,此类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均有机会通过自身努力或工作获得此笔收入,并将其归属为夫妻共有的财产范围内。

那么在面临离婚这样的特殊事项发生时,根据有关法律条文的要求,夫妻双方需要首先进行充分的协商,以达成共识,决定这部分财产应当如何处置和分配。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通过诉讼途径来判决这部分财产的最终归属和运用。

此外,我们还需了解到,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即特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而获取的各类财产,这些财产理当归属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应对此拥有同等且公平的处置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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