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掉了异地可以补吗
在遇到身份证遗失的情况时,实名登记的公民可选择在户籍外地进行办理。
这种制度即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该项政策规定了离开熟悉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抵达其他省份(自治区或直辖市)并在当地具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学习或居留资格的公民,本人有权利向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更换或者重新申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身份证掉了怎么办
一、身份证掉了怎么办
身份证丢失后要及时的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挂失补办。身份证掉了办理流程为:
一、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
二、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缴纳证件工本费。
四、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外地能不能补办身份证
外地补办身份证是可以的。
办理身份证的具体流程为:
1、申领人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
4、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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