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可以不付孩子抚养费吗
在我们国家,并不允许在离婚之后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除非负责支付费用的家长因为触犯了法纪被关押或者接受劳动改造等特殊原因导致他们失去了经济来源,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离婚之后,如果有一方选择独自抚养孩子,那么另一方应该承担起必要的生活以及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者全额支付,具体的费用比例以及时间长度会由双方进行商议决定;
如果商议无果的话,将会由相关部门进行裁决处理。
关于孩子们生活与教育费用的协议或裁决结果,并不会影响到孩子在必要之时向父母其中任意一方索要超出上述协议或裁决原本预定数额的合理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可以多分财产的情形有什么
离婚时对方有以下情形可以多分财产:
1、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一方重大过错。如一方有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3、双方约定。双方可以约定一方多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可以不付孩子抚养费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