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离婚协议要注重哪些细节
协议离婚的必备要素包括:
1)婚姻关系须合法有效;
2)须本人亲自提出申请,不得由代理人代办;
协议说明书需由两方签字确认;
3)协议里需要详述离婚原因、子女抚养安排、财产分配以及债权债务问题等相关事宜;
4)协议离婚约定不应附带任何期限之条件,以免影响离婚的法律效力,且约定内容不应违背社会道德规范。
在订立具体条款时,需要关注以下重点:
1)户口处理-户口纠纷不属法院审理范畴,公安亦无法介入其中。
涉及到任何一方或小孩户口迁移事宜时,需要双方共同协作提供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
因此,应在协议中详细列明未能按照约定迁出户口或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法律后果,以确保双方依照约定行事。
2)姓氏变更-若双方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更改孩子姓氏,应在协议中加以说明。
如此一来,便可规避因一方申请恢复子女姓氏而引发的争议。
针对另一方对于子女姓氏变更的担忧,可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得私自改变子女姓名,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金或其他合理赔偿方式,以此保障协议的执行力和严肃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
(一)第59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3.夫妻之间补偿、赔偿及债务的处理
若存在下列情形,应该和对方协商如何处理并在协议中写明,婚内:
(1)借款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
(一)第82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2)补偿
《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困难帮助
《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过错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5)擅自处分房产
二、写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什么
写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
1.离婚协议应具备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离婚原因;共同财产处理;子女抚养和教育;住房的归属;其他约定等。
2.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尽量细化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和实际操作规范,使离婚协议更具操作性和适用性。
4.离婚协议的具体约定应可以履行,不违反法律规定。
5.离婚协议能不能生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写离婚协议要注重哪些细节”,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