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协议怎么把财产给孩子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签订的财产协议中,可以将部分或全部财产指定给予他们的子女作为受益人。
然而,需注意这仅适用于夫妻二人均在场并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并且需要在协议中明确规定,这些财产拟被无偿地赠与给子女,并且此协议不应对来自第三方的善意行为产生任何抵触作用。
若财产协议已成功分配了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那么夫妇中的任一方都有权利以独有的方式将其从所得财产份额中提留出来,用来赠送给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婚内协议净身出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法律上并没有“净身出户”的相关概念,这只是一种俗称,一般是指夫妻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主动放弃子女抚养权。
夫妻双方签订“净身出户”协议,有效还是无效关键看约定内容,如以约定限制一方的婚姻自由、剥夺抚养权等作为内容的,该内容会因违法而无效;
如果约定一方因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等法律义务,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约定此类协议一般有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内协议怎么把财产给孩子”,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