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析产房子有贷款怎么办
关于涉及房产贷款的离婚事宜,如若当事人之间存在明确事先约定,则应遵循相关约定执行;
反之,若无约定,当夫妻双方在婚后以各自或者共同的名义购置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无论房产登记簿上标注的所有权人为单一主体或是两个人共同所有,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阶段由双方共同承担按揭贷款的偿付义务,那么此类房产理所当然地应该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未偿还的按揭款项作为共同债务加以处置。
通常来说,假如夫妻双方在婚后以共同名义购得的房地产,且由其中一方以单独名义办理的按揭贷款,除去例外情况,这种情形也应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然而,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获取的任何房屋,若是没有预先约定的情况下,不论是在两人或一人名下登记,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过程中进行分配时,应根据共同财产的划定原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
与此同时,其对应的按揭贷款债务亦为共同责任。
此外,在离婚过程中,是否能够变更贷款的还款责任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协议离婚的情形下,夫妻双方可以在制定的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房产所有权的归属,以及剩余未偿还的贷款将由何者负责偿还。
然而,在此基础上签订的贷款合约通常情况下,银行并不会同意进行更改。
当夫妻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时,法院会对房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以及剩余未偿还的贷款究竟由何者负责偿还做出权威判定,同样,在此前提下的贷款合同,依然不被银行普遍接受要求更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析产单方应该怎么样办理
离婚析产应经下列程序办理:
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需要提供双方的析产登记申请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离婚证书、房屋的所有权证明、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等,双方都准备好相关资料,就可以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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