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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愿意离婚怎么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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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不愿意离婚怎么走程序

针对离婚过程中男方拒绝同意离婚的情况,其具体处理办法如下所示:

首先,若男女任何一方主动要求离婚,该事宜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若调解无法达到调解目的,则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其次,当离婚的当事人一方未能如约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时,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种诉讼行为也被人们称作离婚诉讼;

再者,若夫妻中的某一方坚决不愿离婚或者婚姻双方虽已就子女抚养及财务分配问题达成初步共识,则可用协议离婚方式来妥善处理此类事务;

最后,假如存在有事实上证明婚姻关系已持续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的证据,那么便可以据此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具体而言,诉讼离婚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撰写离婚起诉书;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向具有合法管辖权限的法院递交包含离婚起诉书在内的所有证据文件;

4)法院将根据现实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该项离婚诉讼申请;

5)法院接收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的期限内发送给对方关于起诉书副本的通知;

紧接着便是法院安排公开审理日期并且向双方颁发传票;

等到法院正式开庭以后,婚姻双方都可以选择聘请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与到诉讼过程中;

紧接着,法院将基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给法院的各类证据来决定本案是否准许离婚以及对财产如何进行划分,同时还需要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男方不愿离婚的怎么办

男方不愿离婚的情况下,若女方执意要离婚的,女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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