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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7 次  来源:网络

一、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法律规定中,夫妻在结婚之前所购房屋并不被视作公共财产,这要排除双方之间达成了特定协议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个人财产的定义为由一方在婚前所得到的财物;

而共同财产则指的是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积累的财务资产。

那么,如果双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共同出资购置房屋,那这个房产便有可能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在婚前已经达成协议,将他们的私人房产转化为共有财产,那么该住宅将自动成为双方共享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对于其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买房加了女生名字,贷款和首付都是男方付的,分手要分房子吗

法律意见】是的,有名字就肯定是共同财产了。

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有规定:

1、【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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