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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赡养费的人群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7 次  来源:网络

一、给赡养费的人群有哪些

关于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申请方式和所需满足的条件,我们有必要告知您以下信息: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的,申请者必须作为户主提出申请。

同时,为了确保申请的顺利通过,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首先,申请人应属于当地农业户籍并且在当地常居;

2.其次,在申请前的过去12个月内,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应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另外,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求,财产状况以及实际生活水平都应当与其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在此提到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总体上并不符合申请的资格条件,但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总额的150%以内的话,那么他们家中已经成年失去劳动力的重度残疾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可以分立户口单独提出申请。

希望这些指引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养子女不给赡养费怎么处理

养子女不给赡养费的,养父母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支付赡养费的。

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给赡养费的人群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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