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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离要提前一个月吗

发布时间:  浏览: 85 次  来源:网络

一、自离要提前一个月吗

凡劳动者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文件通知雇主方,方可依法解除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的劳动者需提前至少三天以书面方式告知雇主方,亦可解除劳动合同。

如若员工选择不辞而别、未做任何说明地离开工作岗位,雇主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若该员工仅仅离岗数天后便返回公司,可被视为旷工行为;

但若该员工连续多日未归且公司经过多次通知仍未能找到其下落或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超过雇主方设定的旷工期限,雇主方可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罚,甚至可能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终结。《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自离要扣多少工资

自离正常情况下不扣工资。

职工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

但用人单位,如果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属依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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