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能开共同账户吗
夫妻二人可选择申请设立共管账户,每人享有一组专属密码,若欲进行账户内资金流动操作,则需依序输入对应的两组密码,方能赋予操作权限。
另有所谓的联合账户机制,此为由两位及以上五位以下的特定个人顾客共同开设的账户种类。
在这种情况下,存款额度并无明确界限,但支出则需依预先设定的规则进行处理,包括外汇和人民币等不同类型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以及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账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二、夫妻能成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共犯吗
如果夫妻二人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共犯;如果一方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则夫妻不能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共犯。因为该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方才能成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责任人。《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能开共同账户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