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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女方带小孩随男方姓,要办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  浏览: 71 次  来源:网络

一、再婚,女方带小孩随男方姓,要办什么手续

若您选择再婚后更改与前任所生育子女的姓名,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

首先,请务必与孩子的亲生父亲进行充分协商,并获取对方书面认可的同意书作为凭证;

其次,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您需携带以下重要材料前往户籍所在的地方政府公安局/派出所进行办理:

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前任所生育子女的户口本及离婚证书等。

至于您关心的将子女户口迁至女方户籍的手续,大致分为以下步骤:

(1)首先,须在女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迁入许可证明,同时,前往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

(2)经过受理部门的审批后,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然后凭借该证在原籍办理户口迁移事宜,并最后抵达女方户籍所在地完成户口落地手续。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二、再婚,没有离婚证能吗

再婚不是必须要拿离婚证的,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可以出具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与离婚证有同等的效力。如果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则再结婚时需要提供离婚证。

办理再结婚登记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或者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再婚,女方带小孩随男方姓,要办什么手续”,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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