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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失踪十年,老公可以到民政局提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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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妻子失踪十年,老公可以到民政局提离婚吗

在原配离家出走的情况下,男方有权依法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除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

倘若男方能够提供充足证据,证实夫妻双方的感情关系确实已经破裂或其中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那么这类案件多半将得到法院的支持与确认,进而判定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法院宣布离婚决定生效,婚姻关系便得到了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妻子失去联系怎么办理离婚

如果一方失踪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一方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后法院会对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等材料,公告期满视为送达,然后法院会开庭审理,经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如果一方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妻子失踪十年,老公可以到民政局提离婚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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