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人八个到位主要职责有哪些?
1.维护被监护对象的人身安全,防范不法人身损害行为的发生。
2.关照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尤其注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以及精神疾病患者的身心康复及日常生活安排。
3.管理及看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仅在符合被监护人最佳利益的前提下,监护人才有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对被监护人实施管理和教育职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包括品德、智力、体育等多层面的全面发展机会;
约束被监护人的不良行为,避免其触犯法律法规。
5.代替被监护人参与各类民事活动。
6.确保未成年人在法定婚姻年龄前不得结婚。
7.监护人禁止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参加劳动工作。
8.推动未成年人和监护人的同住行为,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充分的关爱及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监护人写父亲还是母亲
父母都是监护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监护人八个到位主要职责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