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侣买房后分手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调和办法主要囊括如下四个方面: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
首先,协商: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以互信为前提,通过友好磋商共同化解纷争,这种方法无疑是最理想的途径。
其次,调解: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当事人有权请求合适的机构出面调解。
例如,若一方或者双方系国家企事业单位的当事人,便可申请上级机构介入调解事务。
然而,上级机构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需保持公正立场,分清对错进行调解,而不应进行过多的行政干预。
此外,当事人亦可诉求合同管理部门、仲裁机构及法庭等机构提供协助调解。
再次,仲裁;当合同中的各方当事人协商无效、又不愿意接受调解时,依照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即可向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最后,诉讼:若合同中并未载明仲裁条款,且事后各方未能达成仲裁协议,那么争议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此合同纠纷提交至法院审理,从而获得司法救济。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借名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是普通商品房,且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即签订了借名购房协议,则该协议有效,借名人的主张可以支持。
但一旦房屋已经被查封、过户给善意第三人或者存在其他不能过户的原因的,借名人要求出名人办理过户的主张不能成立。
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则双方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因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侵害其他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的利益,一般认定为无效。
购房者即使是借用父母的名字买的房子,但是不动产登记之后就发生物权效力,登记产权人就被推定为房产的所属人,除非有证据足以推翻产权登记簿上记载的内容。
法院通常会综合房屋的出资情况、房屋的占有使用情况、购房票据、合同、房屋产权证的持有情况以及对于借名购房的事实有无合理解释等因素综合判断。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情侣买房后分手纠纷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