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成立的公司,离婚时怎么分
关于在婚前创办的公司在离婚过程中如何进行资产分配,我们提供以下几种可行的方式供您参考:
首先是通过双方自愿达成共识进行分配;
其次,若未能就此达到协商一致,您依然享有权利求助于当地的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公正的分配决定;
第三,当半数或以上的公司股东均已表态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不申请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其中任意一方都有权将其部分或全部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对方,使之成为该公司的新任股东。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投资形成的股份,在离婚时,另一方有资格主张该股权所产生的股息和分红属于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婚前成立的公司离婚怎么分配,法律上如何认定
婚前成立的公司,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并享有公司股权的,另一方是无权请求分割的。
如果是一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离婚时股权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作价,由股权登记的一方向另一方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前成立的公司,离婚时怎么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